《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法律主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另外,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应当在单位内部进行维修,现场有专门人员监督;确需外送维修的,应当拆除信息存储部件或进行专业销密。
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应当在单位内部进行维修,现场有专门人员监督,严禁维修人员读取或***涉密信息;确需送外维修的,应当拆除涉密信息存储部件。
涉密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维修,应当在本单位内部现场进行,并指定专人全过程监督,严禁维修人员读取和***涉密信息。确需送修的,应当拆除涉密信息存储部件。
要在本机关、本单位内部进行,并指定专人全程现场监督。确需送外维修的,应送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的定点单位进行,并在送修前拆除信息存储部件。
处理涉密信息的办公自动化设备出现故障时,应送到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单位维修,严禁送交社会上的维修点维修。
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应当在单位内部进行维修,现场有专门人员监督;确需外送维修的,应当拆除信息存储部件或进行专业销密。
处理涉密信息的办公自动化设备应当在单位内部维修现场有专门人员监督严禁维修人员。
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应由机关、单位内部专门技术人员负责维修;确需外单位人员维修的,应当在机关、单位内部进行,并指定专人旁站陪同,并严禁接入维修人员自带设备。
1、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应当在单位内部进行维修,现场有专门人员监督;确需外送维修的,应当拆除信息存储部件或进行专业销密。
2、处理涉密信息的办公自动化设备出现故障时,应送到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单位维修,严禁送交社会上的维修点维修。
3、单位内部。维修涉密载体应由本机关、本单位内部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确需外单位人员维修的,要在本机关、本单位内部进行,并指定专人全程现场监督。
4、处理涉密信息的办公自动化设备应当在单位内部维修现场有专门人员监督严禁维修人员。
5、维修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应当在单位内部进行维修,现场应有专门人员监督,严禁维修人员读取或***涉密信息;确需送外维修的,应当拆除涉密信息存储部件。在单位内部进行维修和维护可以最大程度地保证涉密信息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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