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地下设备维修部门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地下设备维修部门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多谢邀请!
我没有仔细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只根据自己了解的常识做回答,仅供网友参考。
地下***设备维修的费用,原则上应该由产权人承担。
如果设备是全楼共用的,如,配电室、水泵房,等等,设备虽然在地下,但是服务于全楼,其设备、管路发生损坏,应由全楼业主共同出资维修,可以动用公共维修基金。
如果设备是地下***独用的,如,地下照明、消防喷淋、出入口管理设备、排风机房,等等,在需要维修的情况下,应由地下***的产权人出自维修。这笔钱应从地下车位产权人缴纳的管理费、停车费里面支出。
如果是私人购买的车位,拥有独立的产权,在自己不动产界限之内发生的维修费用,就要业主自己承担了。如,开敞的车位,地面开裂、空鼓;封闭的***,屋顶漏水、墙面脱落、五金电气损坏,等等,就需要自己承担费用。
还要考虑过错原则,谁有错谁承担。如,开发商造成的质量问题,这是最常见的;其他,如,某人出于故意或过失造成的损坏,等等。
重申,仅凭常识作答,仅供参考!
一般来说开发商和物业是两家人,除非是大型开发商才有自家物业,车位是开发商出租出售,再出售完,由物业收取的是车位管理费,而不是临时停车费,车位我买了,不存在临不临时停车一说!既然物业收取了车位管理费,出现设备损坏或更换任何设备,这种情况无可厚非是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去承担,在我们这就是这样,我们买了车位但每月仍需交六十块钱管理费,停车场哪里设备坏了就叫物业来修,之前我们是刷卡进地下停车位,后来换成自动***牌进来,更换这套设备也是由物业去换,我们不用再交钱!
按理说地下***维修资金应该由产权人出,或者谁管理、谁受益、谁维修,现实际上对于小区地下***车位的权属,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所以造成地下***车位无法登记产权,这样,开发商就***取转让使用权的合同形式来蒙骗业主,说产权归开发商,只能转让使用权,又是开发商自己管理、出售出租,又不愿意对地下***进行维修,车位人就说你开发商给的是使用权,你要保证地下***的使用安全,租赁车位也是这样说,而业主又说我又没有使用,临时停车我又交了停车费,怎么要我来维修呢?真的希望有关部门对小区地下***的权属出台法律规定,这样就能像地上房子一样有了养老金,随时对地下***维修。我这样回答对不!
小区地下***的维修资金应该由谁出?
小区的***在工程保质期过后,再出现工程维修问题,其维修资金的来源要分情况会根据地库区域属性来确定。
小区的地下***最重要功能就是停车。地下停车位的属性大致分为三类,一是产权车位,二是人防车位,三是公共车位。但并不是所有小区都有这三类车位。
如果是人防车位区域,在质保期之后存在维修问题,其维修资金就是从人防车位的出租收益中开支。
人防车位中分为两类,一种是开发商有出租收益权,另外一种由当地的人防办取得收益权(实际交与物业或开发代为出租),其收益由大多由物业代管(也有开发代管),就是从以上几处的出租收益中支出维修费。
如果是产权车位区域出现了工程维修问题,那么毫无疑问的是购买产权车位的业主分摊。这与质保期过后的单元楼栋建筑大修类似。
大多数情况是小区内人防车位与产权车位混杂,无法严格的区分。那么按照以上原则,即由维修区产权车位所有人,以及人防车位、公共车位的收益资中分摊当次维修总费用支出。
这基本上体现了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当然以上维修工程只涉及地库独立使用的设施设备。
如果维修涉及到地面以上的设施(地上、地下不可分割系统性设备设施),这有可能还涉及到小区维修资金使用问题。
地下***轮子挡板坏了,如果是日常损坏,物业负责维修。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这意味着,如果地下***的轮子挡板是由于日常使用造成的损坏,物业应当负责维修。然而,如果是车位所有人自己弄坏的情况,则应由车位所有人自行负责维修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地下设备维修部门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地下设备维修部门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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