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郑州朝阳游乐设备维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郑州朝阳游乐设备维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的判罚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但是这样的结果让人心寒,而且其间接助长了一些人的嚣张气焰。长此以往,这真的好吗?
早些时候,58岁的张女士在游乐场里陪孙女玩儿童滑梯的时候不慎骨折。值得一提的是,当时儿童滑梯旁边是有明显标识的,上面提示成年人不得私自玩。随后,张女士向******游乐场,要求游乐场和保险公司赔偿自己的医药费和其他费用共计12万元。后来,***一审判决如下:张女士自己承担70%的主要责任,因为她有重大过错;而游乐场承担30%的次要责任;因为其未完全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小易不是专业的法律人士,只想从一名旁观者的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如果有说的不对的地方,还希望批评指正。***判罚张女士承担主要责任,这没有问题。因为作为一名成年人,她明明知道儿童滑梯不适宜成年人使用的前提下,还执意要用,而且游乐场有明显的提示。这样的情况下,她受伤是咎由自取的,自己承担主要责任没有问题。
但是判罚游乐场承担次要责任就有点想不明白了,个人觉得游乐场这边其实是没有责任的,因为其做到了一切,该告知的告知了,该有的措施有,其无法左右一名成年人的行为。不能因为游乐场是强势的一方,而受伤的陈女士是弱势的一方就能厚此薄彼。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以后有人在公共场合因为自己的故意行为导致受伤,那么该场合就该负责吗?
对于这样一份判决是不能让人信服的,主审法官明显有种和稀泥的态度在里面,对于以后类似案件的判决会起到一种非常不好的示范作用。
2019年9月24日,58岁的张女士带着小孙女在北京市朝阳区一家儿童乐园玩耍,期间张女士乘滑梯滑下时意外受伤,随后张女士***儿童乐园,索要相关赔偿。
2020年6月1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对外通报了该起索赔案件的赔偿结果,***认为张女士存在较大过错,对此事造成的损失承担70%的责任,儿童乐园承担30%,共计需要赔偿张女士各类损失20234.18元。
我的一个朋友一大早开车去上班,在通过一个红绿灯的时候一个老奶奶骑电动车闯红灯,结果与正常通行的汽车发生碰撞,老奶奶送往医院检查率成了骨裂。
现场处置的交通警察不顾我朋友的辩解和提交的行车记录仪的证据,直接先将汽车扣下来了。事后在协调处理事故时,交警居然联系我朋友把全责领过去,理由竟然是汽车都有保险,到时候可以直接走保险就可以了。
张女士在本案中始终强调一点,就是儿童乐园里面循环播放这一段提示语:大人与小孩在滑滑梯时不可穿短裙、***等。
也就是说,张女士根据这段广播认为儿童乐园的滑梯是可以提供给大人玩耍的。
张女士作为一个成年人,她一定能够看懂儿童乐园的游乐设施上张贴的警示牌,就算她没有看到,作为一个成年人也应该知对游乐设施有一个基本的判断,那就是到底适不适合成年人玩耍。她既然不顾一切的勇于尝试,那么她就必须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
***之所以最后这么判决,完全是为了息事宁人,如果直接判决一份不赔,张女士一定会继续不依不饶,相反让游乐场承担一部分的结果则让双方当事人都能够接受。
其实这一份判决就会同网上之前炒的沸沸扬扬的决绝加班而支付公司损失的判决一样起到非常不好的示范作用,希望民法典颁布实施以后,这样的现象有所改变。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dpbww.com/post/386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