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特种设备维修设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特种设备维修设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是的,特种设备维修需要资质。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等设备。从事特种设备维修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特种设备维修工作属于违法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种设备检修人员按国家《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必须要具有特种设备操作证等相关的资质方可上岗工作,因为:
特种设备按国家《安全法》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属于特殊管理的设备,由于在便用中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和危险性,因而设备操作人员和设备的维修人员都必须要经过专业性培训后,颁证方可持证上岗,以确保生产和维修全过程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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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填写申请书(申请书从相关网站下载或者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领取一式四份),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请,并附上以下材料(各一份):a. 依法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地方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核发的注册登记证书。b. 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其他材料。
2.
许可人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同意的,在申请书上签署受理意见,退回申请单位。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向单位出具拒绝函。
3.
规定要求进行设备试装、改造和维修准备工作的,申请单位验收合格后进行试装、改造和维修
并提供以下资料:
申请单位持以下申请材料,报送当地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就是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一般应该有一个部门叫做特种设备许可证办公室受理):
(一)申请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三)申请单位的质量手册。
其中《申请书》到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上可下载,网上有填写说明和申报要求,不但要填写纸质的(4份),还要填写电子的,在网上申报。
《质量保证手册》必须按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网上有下载)来编写。
省局受理后,会在《申请书》上盖受理章,还给申请单位2份,凭《申请书》去找由评审资格的评审单位,一般省特检院、省特种设备协会都有资格,按评审单位提供的评审大纲和评审标准要求(评审记录),做好准备(组织机构、人员、文件、资料、记录等等),准备充分后,约请评审单位到公司现场评审。一般不会一次通过,需整改。整改结束后,评审单位会将评审结论提交省局,一般一个月左右即可批准发证。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特种设备维修设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特种设备维修设计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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