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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防坠落设备维修,芜湖防坠落设备维修公司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芜湖坠落设备维修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芜湖防坠落设备维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如何看待芜湖高空坠物致死人案宣判,一户高空抛物砸死人全楼81户共同担责这件事?
  2. 安徽芜湖:1号线轨道梁突然侧翻掉下,一名作业人员不慎坠落受伤, 你怎么看?
  3. 监控实拍:安徽芜湖轻轨还未建成就垮塌,工人随着桥梁坠落, 你怎么看?

如何看待芜湖高空坠物致死人案宣判,一户高空抛物砸死人全楼81户共同担责这件事?

从我国现行法律来看,这样的判罚没有问题。但是,这里判罚为什么会引起大众的不理解呢?作为一名普通人,设身处地想一下,如果自己也是那无辜的住户之一,就算勉为其难接受了判罚,心里也一定不会认同的。

先简要回顾一下相关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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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物业赔偿原告总损失的30%,这点无可厚非。至于剩下了81户134名业主各付原告补偿4395.92元,个人认为合法却不合理。

首先,这种判罚是倾向于死者的,对这些无辜的原告来讲,需要履行的是补偿责任。若站在死者家属角度看,死者为大,而且这样被高空坠物砸死确实无辜,要业主平均分摊一部分补偿,不仅受到损害一方的权利得到了保障,而且,因为摊到每个人的补偿金额较少,负担不重。然而,从更大层面上讲,那些被判罚补偿的业主也不一定纠结于补偿款的多少,他们更在意的是公平二字。个人认为,这里的公平责任原则只是更好的保障了受害者的权益,反而从另一个角度侵害了那些无辜的业主。

其次,由业主自行举证,也存在一些不公平。***调查称,28幢1单元公共区域有6处存在类似致死红砖,且多处为长期存在。这能证明直接责任吗?砸死人需要一堆砖,还是一块砖?如果不能证明砸死受害者的就是其中一种特殊型号的砖块,这也只能在理论上做出一个概率判断而已。客观上讲,一般业主也不具备举证能力。当然,***此举是让这些不能自证的业主共同承担补偿责任,最终对死者家属进行了安抚。这样做更大程度上保障了死者的权益,却在一定程度上给那些无辜的业主造成了法律有失公正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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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再次,这样的判罚,在很大程度上会引起大众的疑惑。真正的凶手没有抓到,反而需要更多的无辜业主来共同为凶手的错误埋单,这样既没有起到惩罚凶手的目的,也没有起到真正的警示作用,唯一的作用就是此案了解了,受害者家属得到了补偿。这样的目的和结果不应该是我们所期望的,也不应该是法律的最终目的。

网友们很愤怒,凭什么找不到凶手,81共同户赔偿?我要在这81户当中,我也想不通啊!但反过来想一想,中国城市高楼那么多,若想在高楼下行走,就须冐生命危险,也是很可怕的一件事。

看看法律怎么说:这类事属于民事范畴,整栋楼都是责任主体。高空坠物造成的财产陨失和人员伤害,如能确定责任人,当然由责任人承担。如无法确定责任人,则由法律约定的楼层全体业主共同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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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这种处理方法,在法律层面上,符合法律!在人文层面上,体现了人本思想,是进步!

芜湖高空坠物伤人***引发了广泛热议。热议已经远远超出了***本身,涉及到小区居民、物业和法律等诸多方面的问题,很有意义。

首先,我们对这位从此楼下经过被高空坠落砖块砸中不幸殒命的路人表示哀痛,一路走好。

二,***发生后,当地公安介入,在物业和小区居民的配合下,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虽然最后没有找到坠物具体责任人,但我们相信,公安在对这一***排查中是尽心尽职的,是负责任的。

三,***依法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审理。最后判定该小区除15户可以确定无责外,其余81户共同承担对受害人等的赔偿责任。我们在对这81户居民表示同情的同时,可以肯定,***对这起案件的审理是极为认真审慎的,是依照国家《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做出的判决。

四,我们说,案件涉及81户居民负责赔偿,其中可能有认为被冤枉者。但当你无法确定你完全没有责任时,法律只能做担责的认定。法律就是法律。

五,个人认为,物业作为居民楼管理单位,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这件事给人们很多启示。特别是一个小区涉及到一些公共安全的问题,不只是居委会和物业的责任,小区所有居民***有责。除了“各扫门前雪”做好自己的事,还有监督反馈等责任和义务,这样才能更有效地防患于未然,排除安全隐患,杜绝和避免意外不幸***的发生。这也许是这次***带来的积极意义。



高楼拋物致人死亡的案例各地经常发生。发生悲剧的原因一是住户市民公德素质低,二是物业对住户的宣传力度不强。***判共同承担也是一种无奈的选择,我是持支持太度。因为我国目前还沒有能探测到高楼拋物准确位的仪器。

谢邀。

12月29日上午9点30分,芜湖高空坠物致人死亡一案公开宣判,***判决81户共133名被告,在10日内按户各付给原告王德和、卜华毅、卜华鹏补偿款43万余元、福田物业15.2万元,共计508671元。排除15户不承担责任。

让我们来简单回顾一下此案:2016年10月4日,芜湖绿地伊顿公馆小区,一名骑电动车男子被空中坠落的红砖砸中后脑勺,当场死亡。案发后,受害人家属一直找不到肇事者,不得不将紧邻案发地的28号楼一单元(除一楼外)96户居民及小区物业和开发商作为被告***。民警经过走访和现场勘查,确认受害男子是因为楼上掉落的红砖,砸中其后脑部致亡。民警在物业的配合下,花费数月时间,逐户进行调查,但一直无法认定肇事者是哪户居民。

就在12月29日,此案宣判了。在排除15户不承担责任之后,余下的81户共同承担责任、共同赔偿。那么为什么一人犯法,全楼业主担责呢?是否有悖于常理?

原告代理律师李律师表示,根据 2010年 7月 1日实施的《侵权责任法》第 87 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据此,同一幢楼里的业主,如果不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那么将共同为受害人的损失“买单”。

此外,《侵权责任法》还规定,建筑物、构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侵权责任法对此早有规定,那么依照规定,如果不能提供不在场的证据,那么就要一同受罚,或者找出真正的“凶手”。

那么,如何避免高空坠物伤人?

安徽芜湖:1号线轨道梁突然侧翻掉下,一名作业人员不慎坠落受伤, 你怎么看?

轨道梁设计的好象並不是架在支撑墩柱上,从我这外行来看,觉得设计有问题,只用钢筋焊接再灌水泥连接,这是二次连接,不合理,轨道梁等于悬空连接在支撑墩上,虽然,轨道车份量不会太重,但轨道梁自身重量很重,焊接不好或灌水泥二次连接处是受为点,水泥之间是否能紧紧连接很让人担扰……

监控实拍:安徽芜湖轻轨还未建成就垮塌,工人随着桥梁坠落, 你怎么看?

架梁操作失误造成的安全事故,这种梁沿长度方向里面有预应力,只有像“I”一样架在桥墩上,才能发挥作用,像“一”这样马上就折断的,如果没学过力学就不一定理解。简单点说,扁担是平放还是侧立情况下挑东西容易断就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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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芜湖防坠落设备维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芜湖防坠落设备维修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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