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设备维修基金由谁缴纳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设备维修基金由谁缴纳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维修基金在用户购房时由用户交,但这笔资金存在***帐上,真正使用很难申请用到,一个地方***有一笔巨额的维修基金在帐上,说是存银行将收益部分用于对应房产维护,但实际去向和多少,一般很难知道
一般来说,交维修基金的责任应该是由买卖双方在买卖合同上协商确定的。在实际操作中,常见的做法是买卖双方按照约定的比例分别承担维修基金的付款责任。在一些地区,相关法律法规可能会对交维修基金的责任进行规定,买卖双方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来确定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因此,建议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双方要明确约定维修基金的具体数额和分配比例等内容,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以免在日后发生***。
一般来说,购买期房时的维修基金是由开发商代收的,然后开发商再转交房产管理。即业主要在办理不动产权证前一个月交给开发商,然后开发商转交房产管理,在公共维修基金收取一个月后,业主应向代收单位索要相关票据。
当然,也有开发商会明确表示,会把公共维修基金同首付一并交齐,而这段时间产生的利息也需一并交由当地房管部门。一般情况下,房管部门是根据开发商代收维修基金的收据,来判断业主的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的,因此不存在开发商从中牟利的情况。
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办理新建商品住宅权初始登记前,将该新建商品住宅的维修基金存入专户银行,购房人应当在办理房地产权变更登记前,将所购商品住宅的维修基金存入专户银行。
总之,公共维修基金是购房者在购买新房时支付的。而开发商只是代收,接着交给房管局代管,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待新房出售以后,公共维修基金就会随房产转移至新的购房者名下。
买方
维修基金是买方支付的。根据1998年11月9日建设部发布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和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至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维修基金应由业主向售房单位交纳,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可见,这笔资金应该由业主向售房单位交纳,其性质是属于业主共有的。
房屋维修基金是由业主向售房单位交纳的,业主按照房款总价的2%至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房屋维修基金。而售房单位也只是代为收取,房屋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是房屋的专款专项,只能作为房屋的维修和更新。"
买方
维修基金是买方交维修基金应由业主向售房单位交纳,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至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设备维修基金由谁缴纳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设备维修基金由谁缴纳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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